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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我們協助基層及低收入的工友
    追討應得及公平的賠償

  • 如你不幸遇上交通意外
    你有權追討損失及賠償

其他意外索償

本行個案

2014年陳先生在其居住的屋苑之泳池內游泳,其後被其他泳客發現昏迷於泳池底,陳先生被送往急症室搶救,唯最後不治。最終該泳池的救生員之管理公司同意向事主家人賠償,雙方達成和解。

林先生自2005年起安排其母親陳女士入住一間老人院,由於老人院疏忽照顧,陳女士於2006年起遭受多次意外:包括於洗澡時被沸水燙傷;於床上跌倒致右腳骨折。最終林先生與涉事的老人院於審訊第二天達成和解,以港幣55萬元作為賠償。

一名唐氏綜合症患者,於2009年開始在某政府資助機構的工場上班。由於該機構的社工及導師疏忽,令事主在工場工作期間受到欺凌及不當對待,導致她患上抑鬱症及焦慮症。最終該機構須支付港幣40萬元予事主作為賠償。

就他人的故意侵權行為索償
如你因為他人的故意侵權行為而受傷或有財物損失,例如被人故意襲擊等,則不論侵權者有沒有在刑事案件中被定罪,你都有權向其索償。
就其他疏忽引致傷亡事件索償
除了上述幾種類別的事件外,你亦可能在其他情況因他人的疏忽而受傷或有財物損失,案例包括在街上被手推車撞到受傷、被塌下的廣告招牌砸傷等等。在這些情況下,只要你能鎖定疏忽者及意外成因,你便有機會追討賠償。

請參考我們的 案例摘要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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