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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我們協助基層及低收入的工友
    追討應得及公平的賠償

  • 如你不幸遇上交通意外
    你有權追討損失及賠償

交通意外索償

本行個案

2014年陳先生駕駛電單車時,被另一架車輛從後猛撞,陳先生被撞後倒地重傷,送院搶救後不治。最終該涉事司機及車輛持有人須支付港幣950萬元予陳先生的家人作為賠償。

陳小朋友於2014年步行上學途中被一輛高速行駛的小巴撞至重傷昏迷。最終雙方於2018年以港幣70萬元達成和解。

黎先生於2014年乘搭渡輪前往澳門,該渡輪駛至近澳門港澳碼頭的海面時撞上防波堤,導致黎先生受傷。最終該涉事的渡輪公司同意支付港幣約8萬元的賠償予黎先生。

方先生是一名退休人士,2020年在街上被一輛單車從後撞倒,導致其頭部及膝蓋受傷。最終該名涉事的單車使用者同意支付港幣8萬元予方先生作為賠償。

我在交通意外中受傷,是否可以追討賠償?
傷者在乘搭任何一種交通工具時發生意外,都可就事件索償。

根據《汽車保險(第三者風險)條例》第6條,汽車保險單必須對指明或指明類別的人予以承保,對其於汽車在道路上使用所導致的身體受傷或死亡負有法律責任。此法律責任同樣適用於船舶及飛機。
遇上交通意外後,我有甚麼要做?
如情況許可,請拍下意外現場的照片,包括現場環境、車輛損毀情況、涉事車輛的車牌等等。如事發後有警員到場並且已錄取口供,請務必保存相關的口供紀錄或法庭判決。
如果我想進行索償,有甚麼需要準備?
你需要保留以下證據以進行索償程序:

(1) 病假證明書
(2) 就診單據
(3) 醫療報告
(4) 收入證明(如銀行月結單、稅務記錄等等)
(5) 意外地點的相片證明(如有)
(6) 警署口供紀錄(如有)
(7) 目擊證人(如有)的聯絡資料

為保障你的法律權益,在諮詢律師意見前,切勿私下跟涉事司機、車主、保險公司或公證行達成任何和解協議或在任何文件上簽署。
交通意外受傷索償是否有時間限制?
交通意外受傷索償時限為意外起計3年。
如警方不起訴涉事司機,我還可以進行民事索償嗎?
刑事案件的起訴及檢控權在於警方及律政司。一般而言,如涉事司機在刑事案件中被裁定有罪,對民事索償會有一定幫助。但是,即使警方沒有起訴涉事司機,如果你有足夠證據,你依然可以進行民事索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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